
泰州吊裝公司:起重機檢查和糾錯程序
泰州吊裝公司:起重機檢查和糾錯程序
我們都知道:設備吊裝公司的起重機需要定期檢查,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需要整改。但是需要遵照怎樣的程序完成檢查很糾錯呢?
起重機檢查程序:輪班和月度檢查
每次輪班使用設備時,必須由合格人員對設備進行目視檢查。除非目視檢查或試運行的結果表明需要進一步調查,否則不需要將設備部件拆開并拆除。大多數(shù)設備的月度檢查是相同的。
如果檢查顯示安全裝置工作不正常,則不得使用該設備。
如果顯示操作輔助裝置工作不正常,只要采取規(guī)定的臨時替代預防措施,設備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
對于檢查涵蓋的其他項目,如果缺陷嚴重到足以構成安全隱患,則在缺陷得到糾正之前,不得使用。
輪班檢查無需記錄,但月度檢查確實需要適當記錄,并至少維持三個月。
在使用設備之前,必須由合格人員進行檢查,以確保其配置符合制造商設備標準。
起重機問題糾正程序
如果進行檢查的合格人員發(fā)現(xiàn)任何檢查項目中存在任何缺陷,并確定該缺陷構成安全隱患,則必須停止使用設備,直到缺陷得到糾正。
如果合格人員確定,即使目前不存在安全隱患,也需要對缺陷進行監(jiān)測,雇主必須確保在月度檢查中檢查缺陷。
如果使用/條件的嚴重性導致?lián)p壞或過度磨損的合理可能性(例如可能超過額定容量的負載、超過額定容量的沖擊負載或長期暴露在腐蝕性大氣中),雇主必須停止使用設備,合格人員必須:
檢查設備是否存在結構損壞,以確定設備是否可以繼續(xù)安全使用。
確定在年度檢查期間是否必須檢查任何項目/條件。
閑置三個月以上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由合格人員按照月度檢查要求進行檢查。
泰州吊裝公司總結:對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設備(如安全裝置或操作輔助裝置、控制系統(tǒng)的關鍵部分、發(fā)電廠、制動系統(tǒng)、負載維持結構部件、負載鉤或在用操作機構)或容量進行修改或添加的設備,必須由合格人員進行檢查。